Sunday, March 30, 2014

0330 10:30立法院記者會

林飛帆:各位年輕的朋友以及所有同學夥伴大家晚安大家好。以下我們就先針對馬總統今天下午六點鐘記者會,做出我們正式的回應。
3月18日,我們因為台灣的民主法治被逼到退無可退的懸崖,為了挽救瀕臨崩潰的憲政民主,所以我們選擇佔領國會。十二天過去了,我們還在這裡。這十二天以來,經歷了國家暴力的血腥鎮壓,聽到了反覆播頌的政令宣導,以及府方多次的刻意分化、抹黑,我們仍然沒有離開,也沒有放棄。這些日子以來,台灣社會成為了馬政府的一意孤行,付出極高的社會成本。今晚,馬總統終於出面回應,但是我們卻沒有在這些話語中,得到具有實質意義的承諾。整體而言,儘管馬政府、馬總統善意的回應,但是實際上,針對我們的核心的訴求,先立法再審查,馬總統已經明確的拒絕了。首先,我們要求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是由立法院製定專法,然而,馬總統卻仍未放棄,透過行政命令來規範,於是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可能僅止淪為一只行政命令。
第二,馬總統也沒有具體承諾,一套由立法院制定的監督審查機制。也就是說,馬政府否定了人民對協議擁有修改和否決的權利。馬政府也沒有保障人民實質參與決策的權力。在沒有完成法治化的情況底下,進行服貿審議,沒有人知道該依照什麼樣的程序進行審查。在過去幾個月,馬政府針對服貿所主張的審議程序,已經變更過許多次。最終以三十秒視為完成審查收場。我們不能想像,在完成法治化之前,審理服貿,張慶忠委員這三十秒的事件將可能一再的發生。
第三,對於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是為了回應台灣目前所面臨的憲政困境與危機。當前的憲政危機就是行政權無法有效的被監督,而立法權也在黨紀和選制的綁架之下,無法有效反應民意。所以憲政會議應該由公民及學生團體,邀集各方政治與社會力量共同召開。不應該由行政權來處理。
最後,我們感到非常遺憾,也非常的痛心。3月24日的清晨,國家暴力的陰影籠罩在這個島嶼上。在諸多的影像中,我們看到的是手無寸鐵、高舉雙手,呼喊和平的這些夥伴同學,被警方以警棍盾牌猛力的攻擊。他們的血、他們的淚灑落在台北的街頭,這個絕對不是馬總統的一滴血、一個瘀青而已。我們無法接受馬總統輕描淡寫這些場景。而且力挺行政院的江院長,警政署的王秘書長,力挺他們的執法過程完全合法。那我們必須說,這無疑是國家暴力最真實的展現。
所以明天3月30日,在我們的四項訴求都沒有得到具體而實質的承諾的情況下,我們仍然會堅定、溫柔、和平的走上街頭。3月30日的行動不會暫停、不會停止,在我們的訴求沒有得到回應的情況底下,我們只有選擇面對,繼續行動,並且堅持到底。台灣的民主,我們的命運只能夠由自己來決定、來捍衛。對我們而言,馬政府的這些回應並沒有任何實質的承諾,也因此,我們仍然面對的困境就是退無可退,只能面對。3月30日請所有的公民朋友和我們一起站出來,從凱道一路到立法院,我們堅定、懷抱信心、溫柔的站出來,再一次向馬政府呼籲。再華麗的指導,再溫和的面目,並無法真正解決問題。我們要的是你的實質承諾。3月30日凱達格蘭大道,我們不見不散。謝謝大家。
陳為廷:剛剛在馬英九召開記者會的同時,我在另外一個談話節目上同時看馬英九的記者會的現場。看了就覺得直搖頭。馬英九這次的回應裡面雖然看似回應了訴求,他也說立法這些事件可以開放討論,同時呢,他告訴我們說,服貿可以逐條審查。但是,這兩項東西如果沒有先立法,再審查,這個承諾就是空的,對不對!(對!)馬英九的法制化談的是他們一貫的行政命令,而且只有行政權和國會溝通、報告的義務,毫無實質審查的空間。馬英九的服貿逐條審查,事實上只是回到張慶忠的那三十秒之前,隨時可能有再三十秒,通過服貿協議,通過貨貿協議,通過後續的相關中國與台灣協議的可能。我們要求的是就是先立法再審查,關於這一點,馬英九告訴我們說這個辦不到。他告訴我們的理由,是因為服貿已經簽了九個月,而立法的時程遙遙無期,如果我們拖了那麼久,如果我們立法出來最後的結果是服貿要重啟談判,他認為這將造成台灣國際信譽的損失。可是,我們很清楚,這很明顯是一個謊言。因為,自由貿易協定在簽訂的過程當中,各國國會都有可能在簽訂當中,在國會的審議過程裡面可以修改、可以重啟談判,有的一談十年,有的一談再談。馬英九真正害怕我們立法再審查的原因,就是在害怕迴避他簽署服貿之前,沒有跟人民做好溝通,沒有想到在談判的時候做好立法的責任。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們立法要重啟談判,這個責任不在於我們這裡抗爭的學生,這個責任應該在於馬政府,他們在在簽定之前壓根沒想過這個自由貿易協定、兩岸的協定,應該經過人民的審議跟同意對不對!(對!)責任在他,不是我們。今天的底線已經劃得很清楚,人民要求的是無論多長時間希望可以在審議過程當中找到一個最合適的作法,只有馬英九不知道在趕什麼,急著追求他的歷史定位,急著追求他服貿、貨貿協議和馬習會的進程。這是我們今天面臨的現實,明天的這場遊行和集會,不只是反服貿的鬥爭,同時也是一場民主深化和專斷獨裁的鬥爭。馬英九反對先立法再審查,顯然已經不是一個原則的問題,因為他也承認要有個監督條例是必要的。那如果不是原則的問題,就只有考量到他個人的責任,他個人的歷史地位的追求的問題。但台灣的未來不該放在他個人的歷史定位之後。明天這一場戰役,我們退無可退,要求先立法再審查,大家一起站出來用溫柔堅定的力量展現我們的意志。即使明天,可能還像今天一樣,有風有雨、打雷閃電,但正如晚上這場閃電過後,我們人群就自然聚回到青島東路,在濟南路的廣場。我們明天,一起在風雨中,並肩前行。

賴中強律師:以下發言主要澄清馬總統今天六點的記者會後,很多媒體有跑馬燈跑出來寫說學生四點主張,馬政府答應其中三項,我必須在這邊澄清,這完全是一個錯誤的理解跟錯誤的新聞操作。我們反覆確認過後,馬總統發言的逐字犒,以下跟各位報告。
關於第一點,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我們的要求就是要立一個專法,並且提出了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供社會各界討論,並且希望國會通過。但是馬總統所謂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他在回答自由亞洲電台的記者詢問的時候,他說有三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立專法,第二種可能是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種可能是把國民黨的四階段監督,變成一個行政命令,然後陸委會會在下個禮拜公佈。這個完全不是我們要求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就是法律。因為我們要求的就是國會來立法,來遏止行政權的獨大,讓行政權接受國會監督,那怎麼可能又是一道行政命令?自己來規範說我如何接受國會監督呢?同時,他也沒有一個人民參與的機制,沒有完整的聽證、公聽,讓人民參與的機制,這是我們無法同意的。這是第一點錯誤。第二點,再來,關於先立法,再審服貿,馬總統拒絕了。他說,立法跟服貿的審查要並行。關於退回服貿協議,馬總統拒絕了。這兩點訴求馬總統都是明確的拒、絕。雖然馬總統說,他可以答應逐條討論表決。但是人民朋友要求的是"實質審查"。青年朋友喊的口號是實質審查,而所謂的實質審查就是要讓人民、讓國會,保留決定、保留修改、保留否決的可能性,而不是行政機關說了算。但是顯然馬總統並未承諾此一可能性。關於第四點訴求召開公民憲政會議,馬總統給了一個相當模糊的答案,他說,無論是公民憲政會議,或者是國是會議,或者是經濟發展諮詢會議都交由行政院來研議,徵詢外界意見。這是一個非常籠統、非常模糊的答案,而且比青年訴求的公民憲政會議,顯然有相當大的差距。歷史會記得這一刻,不只是政治史,抱歉,也包括傳播媒體的歷史,很顯然的我們再把所有文字拿出來讀,馬總統在四項訴求絕對裡面沒有承諾其中的三項訴求,這個答案是清楚的,謝謝。
黃國昌:剛剛飛帆和為廷已經把核心的訴求講得很清楚了,先立法再審查。我最後只補充一件事,也就是針對服貿協議跟有關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治化,在我們的要求要立專法,之所以不能夠脫勾處理,絕對不能夠脫勾處理指的是說,到目前為止針對服貿協議,我們的立法院到底是依據什麼法律,根據什麼程序在審,沒有人知道。在一個沒有人知道的程序下,各位回顧過去幾個月,馬政府有關於服貿審議的方式,變更過好幾次。從一開始的限時包裹表決,到國會的逐條逐項表決,到曾經有國民黨立委提出來只審不刪,到最後張慶忠三十秒視為審查完成。這樣子的反覆變動程序,它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完成一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專法的工作。如果說,脫勾處理的話,在未來接下來的審議程序當中,我們根本不知道,就有關於服貿協議,國會是不是可以適時的修改它的內容,是不是可以附加條件,是不是可以附加期限,有關於衝擊影響報告提出的義務沒有履行的話,國會可以對行政部門採取什麼樣子的手段等等的問題,都是我們希望在這部專法當中予以規範。在現在沒有規範的情況之下,張慶忠在3月17號所荒謬的三十秒視為完成審查那個醜陋的戲碼,未來就難保不會再發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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